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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023八下·通川月考) 材料一:我国宪法宣誓制度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2023年3月10日,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新选出的国家主席、副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国务院总理及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中央军委主席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等国家机关组成人员分别进行了宪法宣誓。

    材料二:在观看完宪法宣誓仪式后,同学们纷纷表达了自己的心得,有同学说:“遵守宪法只是国家工作人员的事,与我们无关。”

    1. (1) 请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说明了什么?
    2. (2) 请运用所学知识,对这位同学的观点进行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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