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再现 | 法律链接 |
2020年5月25日,西安市民李某某骑电动自行车载妻子肖某出行,因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被现场执法交警查处。肖某极不配合交警,并在安全教育过程中蹦蹦跳跳、嬉皮笑脸辱骂交警“不要脸”,被网民称为“跳跳姐”。根据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肖某作出行政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七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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