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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2020高二下·慈溪期末) 孙先生是一位“准新郎”,年初与北京某摄影公司签订影像服务合同,约定于今年2月份拍摄婚纱照。没想到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让身在河北的孙先生短时间内无法返京,摄影公司也不能开工拍摄。孙先生遂将摄影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服务费6500元。被告摄影公司表示收据上明确约定不退款,公司可以延期为客人拍摄,不同意解除合同。

    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知识,结合本案,回答下列问题:

    1. (1) 指出孙先生应该向何地法院提起诉讼,并说明理由。
    2. (2) 你认为法院是否会支持孙先生的诉求,请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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