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
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近代以来中国历史发展进程中坚守的方向
③科学社会主义在二十一世纪的中国进一步显现出强大的生机与活力
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了科学社会主义从理论到现实的第一次飞跃
①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减少企业经营风险→激活市场主体活力→提高效益
②加快专项债券使用→刺激社会基建投资→增加社会的总供给→满足需求
③增加社会保障支出→缩小总体收入差距→增强人民消费意愿→扩大内需
④给予企业财税支持→降低企业税费负担→激励创新创业活力→稳定就业
飞船运送物资,发射神舟十五号载人飞船、发射“向天”和“梦天”两个实验舱,最终完成中国空间站的建造。中国空间站的建造正在一步步变为现实,这说明( )
①事物的发展离不开人的主观能动性
②中国空间站的建造具有社会历史性
③意识活动的创造性是人认识太空的重要条件
④人类可以根据需要建立人与太空之间的联系
材料一 针对传统电池存在的不足,成立于2011年的N公司采用股权激励等措施,吸引大批优秀人才进行技术攻关。目前该公司在动力和储能电池领域拥有核心技术专利远超过同类企业,并在材料、电芯、电池系统、电池回收二次利用等全产业链具有卓越的研发及制造能力。凭借过硬的质量,该公司成为国际知名车企锂离子动力电池供应商,并成功切入世界知名手机供应链。
材料二 近年来,逆全球化暗潮涌动,西方某些政客大肆宣扬“产业链去中国化”“与中国脱钩”。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国率先控制住疫情,经济复苏前景向好,加之不断优化的营商环境、超大规模的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吸引众多外资企业加快在华布局,积极拓展中国市场。同时充分利用多双边合作机制与平台,积极参与国际贸易投资规则制定,促进全球经济共同发展繁荣。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从2019年聚焦民生领域“关键小事"立法修法,首创“万名代表下基层" 做法,到2020年组织人大代表围绕条例实施深入基层开展“三边"(身边、路边、周边)检查,到 2021年人大代表走进“家"(人大代表之家)“站”(人大代表联络站)就“接诉即办”立法征集意见建议,再到2022年进一步拓展“万名代表下基层”机制。经过几年的探索完善,“万名代表下基层”在京华大地逐渐铺展开来,“润物细无声"地浸润于普通老百姓的日常生活里。
镜头 | 地点 | 人物 | 事件 |
代表“沉下 去",民意“聚 起来” | 西城区某街道人大代表之家 | 市、区两级人大代表与来自某街道的居民代表 | 召开征求立法意见建议座谈会,收集大家对《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草案)》和《北京市节水条例(草案)》等法规的意见建议 |
“路边”检查 | 海淀区某路段 | 北京市人大代表 | 在《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立法实施后开展"回头看",相关部门邀请代表在路边参加调研检查 |
“家站" | 东城区某街道,代表家站联合社区议事厅 | 东城区人大代表及居民代表等 | 人大代表、居民代表、居委会工作人员等一起给“美丽院落”改造出谋划策。 |
运用《政治与法治》知识,说明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实施“万名代表下基层”机制的意义。
继长江保护法实施后,我国第二部流域法律——黄河保护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23年 4月1日起施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有法可依。
材料一 黄河保护法坚持问题导向,紧紧抓住水沙关系调节这个“牛鼻子”,为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针对黄河流域水资源短缺问题,明确国家在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和城镇节水降损措施,有效实现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针对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不充分问题,规定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资源型产业转型,发展特色优势现代产业和清洁低碳能源,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等优化调整。
材料二 法律明确,要推动黄河文化体系建设,提高黄河文化影响力。组织指导黄河文化资源调查和认定,对文物古迹、古籍文献等重要文化遗产进行记录、建档,建立黄河文化资源基础数据库,推动黄河文化资源整合利用;加强黄河流域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加强具有革命纪念意义的文物和遗迹保护,建设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深入挖掘黄河红色文化;建设黄河国家文化公园,统筹利用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等资源,综合运用信息化手段,系统展示黄河文化。
邻里作为一种基本的社会组织单元,在我国有着深厚的历史底蕴。邻里间的宽容礼让、和谐相处为社会所倡导。现实中,邻里纠纷多因琐事而起。
案件回顾 |
李甲家住在坡下,为防止雨水冲坏自家房子,他在村村通路上修建水泥路障,致使雨水顺坡下流时改变方向,对邻居李乙家房子后墙造成冲刷损坏。李乙多次找李甲协商拆除路障未果,一纸诉状将李甲告上法庭。 |
法律纠纷 |
李甲认为:雨水的排放只要尊重自然流向,就不构成侵权。我修建水泥路障尊重了自然流向,所以不构成侵权。李乙认为:雨水的排放既要尊重自然流向,又要尽量避免对相邻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否则构成侵权。李甲修建水泥路障既没有尊重雨水的自然流向,又损害了我的合法权益,所以构成侵权。 |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条 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第二百九十六条 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
法律判决 |
法院判决李甲拆除水泥路障,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
案件后续 |
经法院协调,在涉案水泥路旁修建边沟、架设暗管,从根本上解决引发矛盾的根源。 |